http://blog.cathayan.org/item/1978 看到对越剧《泪洒相思地》的介绍,总觉得这个剧情应该是改编过的,好奇就去搜索了一下,结果发现这个故事还挺有来头的。

据百度百科 http://baike.baidu.com/view/881303.htm 上说,越剧《泪洒相思地》是改编自《今古奇观》的《王娇鸾百年长恨》。《今古奇观》是三言二拍的选本,其中《王娇鸾百年长恨》这个故事选自《警世通言》,而《警世通言》中的记载是根据明朝天顺年间的一件真人真事改编的。

王娇鸾本人写过大量的诗词,有一些收入各种诗词选集,流传了下来。根据这些诗词中的叙述,可知《警世通言》中的《王娇鸾百年长恨》是基本符合事实的。至于其情节是怎样的,待会再说。

一九二几年,一位名叫朱湘的诗人根据这个故事写了一首叙事长诗《王娇》,据说“从话本到现代叙事诗的体裁转换中,主题、性格与情节均得以深化和提高,渗进了‘五四’新的时代精神”。可惜我没有找到此诗全文,不知道情节方面都做了什么修改。

之后,1942年胡知非、樊篱将《今古奇观》中的《王娇鸾百年长恨》故事改编成了越剧。情节做了较大改动(此简介来自百度百科):

苏州书生张青云到杭州求学,中秋之夜,隔墙闻琴声,与少女王怜娟在后花园一见钟情,私订终身。3个月后,青云接到母亲病重的家信,两人忍痛分别。回到苏州,青云方知父母设下骗局,实为让他与吏部尚书之女蒋素萍成婚,为谋前程,他背弃怜娟。怜娟久无青云音讯,又因怀有身孕,被其父推入西湖,幸被渔婆救起,怜娟变卖首饰作路费来到苏州,青云非但不肯相认,还欲治她一死。蒋素萍同情怜娟遭遇,前去客店看望,怜娟已奄奄一息,临终前她诉说了自己内心的痛楚。

演出获得了极佳的反响,多次重演,各个剧种纷纷移植。cathayan 博客中所说的情节跟这个几乎一模一样。

可以看出,现在的《泪洒相思地》以一个非常俗的“才子佳人私定终身”的故事开头,后面的发展却峰回路转变成了悲剧,书生贪恋富贵抛弃了小姐,父亲为了维护“封建礼教”逼死了女儿,最后也没有让书生二美兼收来个大团圆结局。

然而与《王娇鸾百年长恨》原文比较,越剧几乎在每一个关键情节都做了修改。我认为,这番改动实际是把明朝风格改没了,把这个故事真正的独特之处改没了。

越剧中,“才子佳人私定终身”的开头极为俗套,因此处理得很简洁,三言两语就入了正题,重点是后面的情节。但在原故事中,前面也很重要,书生小姐相好之前的情节竟占了一半以上的篇幅。

在原故事《王娇鸾百年长恨》中,书生周廷章偶遇小姐王娇鸾之后一见钟情,便写诗托丫鬟送给王小姐。到这里还是跟“才子佳人”的俗套一样。下面就不一样了。王小姐知书达礼,并不是随便之人,她写诗回赠,劝书生以礼相待。两人互相写诗唱和了一段时间,一直都没见面。王小姐劝书生正式向自己父亲提亲,书生果然去提亲,却遭到王翁的拒绝。书生不死心,居然想办法认了王小姐的母亲为干姑姑,从此可以理直气壮地去王家走动,后来又从王家的亲戚曹姨那里搞到了小姐闺房的钥匙,进了小姐的闺房。直到此时,小姐仍然持身有礼,表示不能苟且。后来两人请曹姨做媒人,写下正式的婚书,拜了天地

后来书生回家并不是父母设计相骗,而王小姐还主动劝他应回家看望父母,以尽孝道。书生回家之后,也不是马上娶了更加有钱有势的妻子,而是过了半年才娶。王小姐没有怀孕,她的父母也没有对她施加任何压力。王小姐多次写信派人送给书生,书生开始不回,后来干脆把信物送了回来,表示绝情断义。王小姐闻讯,开始想自杀,后来想,我才貌双全,如果这样默默地死了,未免便宜了那个薄情之人。正好王翁手头有发往书生家乡的公文,王小姐便把与书生往来酬唱的诗词以及婚书封在一起,混在文书之中,然后悬梁自尽了。公文到了对方官府,当地官员打开看了,啧啧称奇,打听到此事确实,娇鸾已死,便逮捕了书生,宣布他所犯的罪行:“调戏职官子女,一罪也;停妻再娶,二罪也;因奸致死,三罪也。”判处书生死刑,立即执行。

这个故事的奇特之处,一是王小姐并非随随便便、一看见英俊男子就“鬼不成鬼,贼不成贼”(《红楼梦》中贾母批评“才子佳人”俗套故事的话)。她是与书生履行了合法的结婚手续才在一起。二是王小姐最终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报了仇,惩罚了负心的书生。三言二拍有很多宣扬善恶报应的故事,但往往是依靠鬼神来报应,像这种依靠现世的手段报仇的比较特别。

另外,当地官员之所以啧啧称奇,也是因为王娇鸾的才华出众。我们可能不觉得那有什么稀奇,因为现在的yy小说里是个人就诗词歌赋样样精通,根本不算回事。但在古代,善于写诗的人并没有那么多,而通过赠诗结下情缘的就更难得了,当然算是件奇事,而且是佳事。其实不仅古代如此,现在也是一样,有几个人能通过写诗泡到mm的?

原故事中的王小姐是一个有主见、有才华的人。当然,最后小姐悬梁自尽,也是个悲剧结局,但报了仇,总归还是出了一口气。越剧则改成了纯悲剧,极尽催泪之能事,并把小姐塑造成了一个逆来顺受毫无能力的弱女子。越剧还无中生有地添加了父母维护“封建礼教”,把小姐逼得跳湖的情节。

以前觉得红朝为了彰显夺取政权的正当性,总是喜欢说什么“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给旧社会泼脏水。初看这个故事时我也这么怀疑。结果仔细一看,这个情节是在民国年间就已改编成这样,倒是不能怪红朝了。就是奇怪民国那些人出于什么考虑,为什么要改成这样呢?

也许,民国时期的人也倾向于把“封建社会”想的很坏,毕竟什么“吃人的礼教”、全盘否定中国文化等观点都是那个时候提出来的。

可能和越剧本身也有关系,印象中越剧似乎比较喜欢悲剧。不过我对越剧了解不多,这是我以偏概全的推测,还请越剧迷指点。

这样的情节也更加波折,更适合舞台表演,更符合观众的心理(从 cathayan 博客中就能看出这一点 ^^)。

这个故事要改成大团圆结局也容易,让新夫人深明大义,二女共事一夫即可。明朝时的《寻芳雅集》就是如此。不过这样一来,故事未免太过俗套,毫无亮点,难怪这个版本流传不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