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发生大规模天灾,比如地震、洪水之类时,往往认为是不祥之兆、亡国之徵,是上天的警示。比如《国语》记载,“昔伊、洛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幽王二年,西周三川皆震。伯阳父曰:周将亡矣!”这时候国君往往会下罪己诏,三公丞相等也纷纷出来认罪,君臣勤修德政,认为这样才有可能挽回。

这种说法,现代人往往斥之为迷信,认为天灾就是天灾,不是什么征兆,跟德也没关系。其实,仔细分析一下,这种说法并非迷信,只不过多绕了几个弯子而已。

首先,天灾会造成极大损失。死人,毁坏建筑、财物,这是天灾发生时直接损失。天灾发生后,灾民聚集,卫生条件差,往往还会爆发瘟疫。地震、山崩之类的天灾往往还会壅塞河道,上游洪涝,下游干旱,可能让灾区附近大片范围在之后的很多年内都不适合人类居住。古代国家小,人少,生产力不发达,没什么富余物资,遇上这种事很可能社会经济无法支撑,居民要么死,要么外逃,经济崩溃,国家灭亡。假如,只是说假如,汶川、玉树、舟曲等地是独立国家,那么他们遇上这种事多半就要亡国了。因此,说天灾预示着亡国,有其道理。

上面讲的是如果国家的经济、实力客观上无法应对这样的天灾,几乎必然亡国。然而,即使国家客观能力足够应付灾难,也不一定不亡,还要看政府如何处理。只有及时赈济、妥善安置百姓才行。这就是“勤修德政”。如果政府一直不顾百姓死活,即使这次天灾不会直接导致亡国,即使这件事能熬过去,这样下去早晚会民不聊生,百姓起来造反,国家还是有灭亡的危险。从这个角度讲,天灾是警示、勤修德政才能避免亡国的说法也很有道理。

罪己诏,一般是发生灾祸时,皇帝对上天说: 我有罪,我失德,责任应该由我承担,请不要降灾给百姓。

罪己诏这个东西不一定能感动老天爷,但能让人民看到君主的意愿,让百姓知道君王宁愿自责也想让百姓过得好一点。哪怕这只是个姿态,也比没有姿态强。哪怕这只是做样子,皇帝下诏罪己,也比下令全国百姓只准哀悼、不准娱乐强。

从这个角度说,下罪己诏就是比不下好。重要的并不是罪己诏本身,而是罪己诏所反映出来的政府的态度。

时穷节乃见,乱世知忠良。其实天灾也是个试金石,可以试出政府到底是不是向着人民。真向着人民、真为人民服务的,也许真能多难兴邦,国运绵长。面对上天警示还罔顾的、一意孤行鱼肉百姓的,历史上的例子也不少。中国历史上,基本上每次改朝换代都伴随着大灾。

所以说,天灾是亡国的警示,并不迷信。不信的就走着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