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参考、引用了半瓶墨水转引(http://www.2maomao.com/blog/2008-tax-handbook/)的2008公民税权手册(很好的手册,值得一读)

一、每个中国人都是纳税人

很多人都觉得,自己收入没有超过2000,没有纳税,不是纳税人。

错!大错特错!

每个生活在现代社会的中国人,都是纳税人!

任何一样消费,不管是在超级市场买东西,还是用电交电费,打电话交话费,里面统统都有税。只不过你不知道而已。

  • 一袋价格为2元的盐,包含大约0.29元的增值税和0.03元的城建税。
  • 你去餐馆吃饭,最后结账时不论多少,餐费的5.5%是营业税及城建税。
  • 每瓶3元的啤酒包含大约0.44元的增值税、0.12元的消费税和0.06元的城建税。
  • 如果你吸烟,每包烟8元,其中大约4.70元是消费税、增值税和城建税。
  • 你去理发店理发,费用的5.5%是营业税及城建税。
  • 你花100元买了一件衣服,其中包含14.53元的增值税和1.45元的城建税。
  • 如果花100元买一瓶化妆品,其中除14.53元的增值税外,还包含25.64元的消费税和4.02元的城建税。
  • ……

二、我们都交了哪些税

中国的“法定税收”共有 20 多种,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外企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印花税;契税;筵席税;烟叶税;关税;船舶吨税,等。

除了这些明税之外,还有多如牛毛的暗税,即政府在税务部门之外,通过其他渠道向老百姓收取的收入:仅“合法”的收费,指具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具有省级以上“文件、通知依据”的收费项目来说,全国大概就有上千种;罚款也是一项重要的收入来源,如北京市城管队拥有的合法罚款权竟多达 285 项。其他各种隐形的、不能拿上台面说的暗税更是数不胜数。

这些税中,表面看来,很多都不对个人征收,而是通过企业征收的,如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但是,企业交的税最终都是转嫁给消费者承担,而企业的股东最终也是个人构成的,所以税收的最终负担者都是老百姓

三、我们交了多少税

我国的财政收入占GDP的比例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持续上升,已从上世纪90年代初的12%上升到20%多,这还没算各级政府的隐性收入。2008 年上半年,中国税收达到32553 亿元,同比增长 30.5%,增长速度相当于 GDP 增速的 3 倍。至 2008 年 9 月,政府税收同比增长 26%,实现财政盈余1.252 万亿元,是 2007 年财政盈余的 10 倍。

再加上各种“预算外收入”等,中国税收占 GDP 的比例在 30% 以上。

即使只算合法的纯税收收入,中国税收的增长速度也远远超过 GDP 的增长速度,更远远超过百姓收入的增幅

四、我们怎么会不知道自己交税了?

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价外税,即把商品本身的价格和要交的税分开,单独标明价格和税率。

比如在美国买东西的时候,商店、网站上标明的价格都是不含税的,要交多少税会另外注明。这样消费者买东西的时候就很清楚地知道自己交的钱里面有多少是价,多少是税。

在中国,有意无意地把价和税混在一起,商品标的价格都是含税的价格,并且没有标明其中有多少是税,所以大家搞不清自己交了多少税,甚至都不知道自己交税了。

对月收入不到 2000 的许多人来说,交了税连个凭证都没有,更谈不上享受纳税人的权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