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谅我用这么耸人听闻的标题 =.=  其实这是转载的一篇学术文。只是看后实在令人唏嘘。我们已经习惯了教科书上的说法,说诗经里有许多爱情/淫奔之诗,但以前的封建卫道者们假正经,硬要解释成符合儒家伦理道德的意思。看了此文之后我想,我们在这个方向上是不是走得有点过了,把一些本来正经的诗也非要解释成淫邪的意思了……

当然,诗经历来解释很多,这家的说法也不一定就是确解。而且文氏的语气还是太正经,让人不禁心生疑虑。但魏氏的说法我觉得至少有两处硬伤:一,“有女如玉”,说是形容女子全身赤裸……是不是色情小说里才会这样用啊?二,“舒而脱脱兮”,完全用现代汉语的字面意思来解了,还是重叠动词祈使句,说是慢慢地脱啊脱啊脱衣服……这个就算是认为此诗为淫诗的学者一般也不会这么说的……

一、

<野有死麕>淫诗也

作者:魏子云/国立艺专教授

出处:国文天地九卷五期(八十二年十月号)

正文:
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
林有朴樕,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
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

    右诗乃<<三百篇>><召南>中的一首。

    这首诗,历代说诗者,各有创见,极难统一。今人说诗,
虽有心舍<诗序>、抛<<毛传>>、屏旧训,就诗论诗。如一九二
五年间,俞平伯说此诗,顾颉刚、胡适响之。虽入诗矣,亦得
其意,惜未见全豹,(见台北长安出版社印<<俞平伯诗词曲论>>
七十五年四月版)诗义有所阙也。

今者,读龙宇纯先生说此诗,指出诗中「死」字,乃古囮
字之误传,此字与繇字同,「囮鹿」即设之以诱鹿群也。亦称
「鹿媒」。(说此见乃其夫人杜其荣女士从甲骨文囮字臆及者。
盖龙氏贤伉俪悉治文字声韵者。)得此创见,益证识字之难。

    读书必先识字,固乃至理。焉知识字不但形、音、义三者
,应兼而备之,然兼备古今,实大不易。是以东坡先生有「识
字难」之叹!若此囮字,<<毛传>>、<<朱传>>,均未识也。(甲
文出世晚)

    先师每言:「读书识字,音乃先锋;不知音,焉知义?」
可见<野有死麕>一首,二千年来说诗者,之未能得其诗义,未
识「死」乃囮字之误传。既知「死鹿」乃「囮鹿」之误,则「
白茅包之」之「包」字,即不可以实解。死鹿,可包之;囮鹿
,则不可包之。若包之,何能诱耶?

    再以义理推之,以白茅包扎之死鹿,置于「野」,以与下
文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正如龙氏说:「大煞风景」。
非义理所能发。今知为,乃白茅掩护之「囮鹿」,义理贯矣!
若以「包」作实解,义理即失。盖「包」乃掩护囮鹿之辞。

    当年,师说此诗,以<郑风>之<野有蔓草>并而论之。说:
「此诗应列于郑、卫,不当置于召南。」意其与<野有蔓草>一
类。诗之内涵,亦悉为女方主动,且两诗所写,都是「有女怀
春,吉士诱之」成其欢爱,地方都在野外,其结果,都是「适
我愿兮」。(请参阅拙作<<诗经吟诵与解说>>,台北巨流)。

    实际上,这两首诗全不是吉士诱女,而是女诱吉士。

    从诗的辞意观之,这「野有囮麋,白茅包之」,显然是女
士的诱饵,不是男士的。吾人应知,凡所关乎色情诱饵,无不
以雌诱雄,甚少以雄诱雌。捕捉禽兽者,亦然。

    儿时,曾随同乡人夜设网罟于野,捕捉善斗之鸟--鹌鹑
。补者的媒讹工具,不是形而是音--哨子。补者各备哨子,
藏于网罟前方三周围,以哨子吹出雌鸟声音,偶以雄鸟声作应
,诱雄鸟到网罟设置地来。天到微明时分,藏于网罟前方周遭
之补者,遂一一躬身在草丛中,轻声吆喝,一步步向网罟走去
。将至网罟之前,乃群起呼叫。进入网罟之内者,受惊飞起,
一一被网。

    何以用雌鸟叫声诱雄鸟?盖要补得者,乃雄鸟,以雄鸟能
斗,雌鸟不能斗。

    (<邶风>之<匏有苦叶>,亦女主动也。)

    下语「有女怀春,吉士诱之」,也说明「有女怀春」,始
有「吉士」之「诱」。俗云:「母狗不调屁股,公狗无法上。」
语虽粗俗,其义实。

    再从第二章看,「野有囮鹿」已换了地方,业已移到林中
的小树林中(「朴樕」,小树林也。)而且是「白茅纯束」,白
茅扎成了困。末一句说:「有女如玉。」以诗情论,这「囮麕」
移到「朴樕」之林,「白茅」之为用,不是用来「包」(护),
竟是用来「束」(纯亦束义)。可能「白茅」已纯束成困,铺在
地上了。这时,「野有囮麋」之「囮鹿」,变成了「有女如玉」
。应知玉之润,感在视觉少而触觉多。

    所谓「有女如玉」这一形容辞,自非只是指女之颜与手,
应指全身赤裸之也。盖玉之润泽,无不以全貌出落于外而得誉。

    最后一章之文,写男女之情的两相欢悦之至,业已坦之无
遮。

    「舒而脱脱兮」,似应仍以第三人称说之较好,有情致也
。写这吉士并不鲁莽,竟是一步一步、慢慢慢慢进行下去的。
将「脱脱」二字以实义用之,似也可以,可能更真切。下两语
,则第一人称,出自女士之口,说:「无感我帨兮!」她要求
那吉士不要再解去她身上的这一件「帨」。

    说到这里,不得不解决「帨」这个字,所指者何?

    古说是「巾」;今说是「门帘」。(俞平伯等人说)

    按<<礼记•内则>>说:「子生,男子,设弧于门左。女子
,设帨于门右。」郑玄注:「弧者,示亦有事于武也。帨,事
人之佩巾也。」礼以女子之帨与男子之弧,作相对称。此一礼
之昭示,意指男子长必习武以卫家国,意指女子长必作「以顺
为正」(<<孟子>>语)之妇,要「必敬必戒毋违夫子」。这样看
来,此一设于门右之昭示「生女」之「帨」,应是妇女作家事
,系在腰间的围裙,又称「蔽膝」。若是推想,则此「帨」字
,似非<<礼记•内则>>说的那种「帨」巾。试想,这帨巾应是
系在衣外的。这诗中女子口中说的「帨」,不可能是<<礼记•
内则>>文中的「帨」巾。此「帨」似在衣内。

    然而,似可据<<礼记•内则>>之说推想,或可认为这女子
口中的「帨」,只是一块遮脏布。这块遮脏布,用来遮下体的
。所以到最后关头,她还娇嗔地说:「无感我帨兮!」
    (按「感」字应为「撼」字之假借字。古训:「动也」。
意为不要拉去这块布。)

    古代妇女服饰,大都长袍宽袖。没有裤子,一如今之日本
和服。身著和服之男女,概不著裤,内腰仅以十字布系于腰带
前后。也许,这女子口中的「帨」,就是系在她腰间的十字布
。遮其前后下体者也。

    结果呢?当然保留不住。但总得放在身边。

    最后一句:「无使尨也吠。」业已昭示明白。她要求那位
「吉士」不要太放肆,弄出声音,惊动了狗。狗会叫的;一狗
吠影,百狗吠声也。

    说来,这首诗不是很容易懂吗?不要迂回太多了啊!

    不过,最后诗句中的这个「尨」字,我的老师说这个字可
能是错字。将此字训为「长毛犬」,乃从许氏<<说文>>:「犬
,多毛者,从犬,□声。」<<左传•闵公二年传>>:「衣之尨
服,远其亲也。」杜注:「尨,杂色。莫江切。」又<<周礼•
地官>>:「凡外察毁事用尨。」亦训尨为杂也。<<康熙字典>>
收此字于「尢」部,收「犬」部者,则加犬旁为「尨」。可见
此字之入「犬」部,训为长毛犬,许氏未免有望形释意之嫌。

    我手中藏有一本近代人许敬武手书<<□文声类>>一种,其
所书甲骨文犬字,如(类于尨字,因是手书故无法录之),则极
易误成尨字。若从此一甲文犬字字型看来,此「尨」字原文,
可能就是犬字。许说:「犬,多毛者,从犬,□声。」徐说:
「尨,毛长也。」都说「尨」字是形容某一种犬之形象,非犬
之名也。如北京狗、狮子狗、狼狗、西藏犬……等名,都不
能够抛开「狗」(犬)字。此「尨」(六画)既是「尢」部的「尨
」字,音茫、音蒙,义为「杂也」。且古之礼、传均有此字,
足证此字之非犬部,入乎犬部,误也。

    还有「囮」字,<<□文声类>>亦收此字。且有释文,说:
「此字许氏所无,从佳,从匕殆即囮字。说文,译也,从囗化
。率鸟者系生鸟以来之,名曰囮。囮,或从繇。唐人(由鹿赋)
即此字。今河南称鸟兽媒。」

    虽然,此一甲文「囮」字之说,龙氏已引他书,未悉记有
河南人有此「囮子」之称否?

    右说,仅此提供说诗者参考。吾非诗家人也。

二、

<野有死麕>淫诗乎?

作者:文幸福先生

出处:<<孔子诗学研究>>,文幸福著,学生书局印行。

正文:

(一)  前言

    国文天地九卷五期(八十二年十月号)登载了一篇题为「<
野有死麕>淫诗也」的文章,是国立艺专魏子云教授作的,内
容无非是要证明<野有死麕>是一首淫诗。当然怀疑<野有死麕
>为淫诗的,从宋人欧阳修诗本义、朱熹诗集传等,便已经开
始,及至朱熹的徒孙王柏才直断其为淫篇。民国以来,学者
大多从此说。这本不足为奇,自然也不值一辨;奈何它是登
载在国文天地,而国文天地又是国中小学师生经常阅读的优
良读物,其影响不可谓不大,为避免孔老夫子选诗授徒,教
化世俗,却被误认为是在宣淫。因此,不得不略作辨诬,以
正视听,并就教于魏教授暨诸君子。

(二)  论辨

    为便于论辨说明,兹先将召南野有死麕原诗抄录如下:

    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
    林有朴樕,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
    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

    <野有死麕>的「死」字,是否即可以直接认为是「囮」
字字型的讹变,即「繇」字的异体呢?恐怕仍有疑问的。首
先四家诗无异文,先秦典籍也找不到彼此可以互用的例证。
其次,班固说诗经是讽诵流传,不独于竹帛,所以音转声训
,对诗义的寻绎,便益形重要。「死」字,段玉裁息姊切十
五部。「囮」字,小徐本有声字是,五禾切十七部。「囮」
字,从囗繇声,音由,三部。音韵皆不可通。魏教授也认为
「读书识字,音乃先锋。」因此,「死」、「囮」二字,在
这里也就没有必然可相通的关系了。

    以白茅包扎的「死麕」、「死鹿」,与下文「有女怀春
,吉士诱之」,是否会大煞风景,这是要看读者以什么心态
来读,以及对这首诗的理解程度。把这首诗看作野外苟合,
而旁边却放了之死鹿、死麕,当然是会有点煞风景。如果把
这「死鹿」、「死麕」看作是猎人在野外猎获回来的,然后
拿来对他心爱女孩的炫耀,表达他的谋生能力,以达致追求
的目的时,这不但不煞风景,而且值得传颂。何况还有更深
一层意义呢!因为古人以得鹿为福,所以在猎获麋鹿之后,
会祭拜天地,感谢神明赐福;古「禄」字,黄季刚先生即认
为应从鹿作「囮鹿」。不然,台湾大拜拜赛猪公的风俗,排
了一大排死猪,不是很煞风景吗?乡下的新嫁娘三日归宁时
,前面也一定抬著一头死猪,难道也煞风景吗?

    白茅的用法,在古人有一定的习惯,但似不拿来作掩护
诱鹿之用。毛传:「白茅,取其洁清也。」陆疏:「古用包
裹礼物,以充祭祀。」它是一种兰根,性质高上,古人用来
包裹礼物,以充祭祀;或用来包装朝贡的贡品。周礼天官甸
师:「祭示(祀)共(供)萧茅。」史记管宴列传:「桓公实怒
少姬,南袭蔡;管仲因而伐楚,责包茅不入贡于周室。」因
此,白茅包扎麋鹿,不是用来祭祀,便是用来送礼,那是无
庸置疑的。

    「怀春」,是指人到了适婚的年龄而想结婚的意思,不
管男女,这是人之常情。严缉:「春者,天地交感,万物孳
生之时,圣人顺天地万物之情,令媒氏以仲春会男女,故女
之怀昏姻者,谓之怀春。」王质:「女至春而思有所归,吉
士以礼通情,而思有所耦,人道之常也。」(诗总闻)因此,
那些以「怀春」为春心淫荡的学者,或到了适婚年龄而不怀
春(不想结婚)的人,那才真是心理有问题呢!

    毛传:「诱,道也。」郑笺:「吉士使媒人道成之。」
原是指吉士应当备妥礼仪,循一定礼仪程序来完成这人生大
事。古书多有此训诂:仪礼有「诱射」之礼,戴记有「诱贤
」之文,论语亦有「善诱」之语,都明明白白的有这样的记
载;但一念之差,「诱道(导)」便被曲解成「挑诱」、「诱
惑」、「诱拐」,而诗的原意便完全走样了,又岂是诗人始
料所及的呢?诚如魏教授所说的「益证识字之难」啊!

    古诗里谈及嫁娶的事时,也往往涉及「柴薪」这东西,
这可能跟古代婚姻礼俗有关。因为古时的婚嫁不是两人的事
,也不是一家的事,而是整个家族、整个聚落的喜事。人们
的庆祝饮宴,也往往数天,需要大量的柴火;因此,左邻右
里,都会不约而同上山为他们打柴,一方面是守望相助,一
方面又可作为礼物。这也就是为什么「朴樕」还要「白茅纯
束」的原因咧。我小时后居住在乡下,还很常看到这优良的
传统习惯呢!那么,吕记:「以朴樕为礼,意其若致薪刍之
馈之类。」也就不无道理了。魏教授似乎不知道「白茅纯束
」是兼「林有仆樕」、「野有死麕」而言,这可能是缘于断
句的错误,于是也就不明白为什么白茅会从「包」变成「束
」了。

    中国人对玉一向偏爱,不仅是因为玉质坚硬,更重要的
是它温润洁净,君子所以常佩戴它,便是希望能「温其如玉
」。它具有高贵品质的象徵,所以,天子的声音称为玉音,
天子的印鉴称作玉玺,美好的食物叫做玉食;自然具有冰清
玉洁,贞敬温煦的人便是玉人了。女的是玉女,男的也被称
作玉郎。这是玉的传统高贵形象,如今却被魏教授解释成是
女子赤裸的酥润身躯,直教人想入非非。

    魏教授倒也引到礼记内则篇上的话:「子生,男子,设
弧于门左;女子,设帨于门右。」但他不取用此说,却硬把
这「帨」解释为是一块遮脏布,是用来遮下体的。这就完全
偏离本义了。古代妇女没裤子穿是对的,韩诗外传中便载有
一则孟子出妇的故事,就是因为他太太在房中踞坐,而让他
看到没裤子穿的地方,所以嚷著告诉他娘说妇无礼,要休弃
她。既然当时还没发明裤子,人人概不著裤,又何来遮脏布
呢?因此,内则篇的记载资料,便益形重要了。帨,拭物之
巾,女子佩戴于左边胸前,以示常自洁清之意。内则篇又说
:「子事父母,妇事舅姑,皆左佩纷帨。」那么,帨,已然
是女子名节的象徵:「无感我帨兮」,便是「不要损我名节
」的意思了。所以郑笺说:「奔走失节,动其佩饰。」最为
知言。如果照魏教授所说的,既然已经是将衣服一件又一件
,慢慢地脱下来,又怎么会不撼动到那条佩巾呢?左传昭公
元年(西元前五四一)夏四月,记载晋国执政大夫赵孟到郑国
去,郑伯设宴招待他。席间,子皮赋此诗之卒章。杜预注说
:「义取君子徐以礼来,无使我失节,而使狗惊吠。喻赵孟
以义抚诸侯,无以非礼相加陵。」赵孟也赋棠棣诗作为回应
,并且说:「吾兄弟比以安,尨也可使无吠。」这是诗意的
最好说明。

    尨,是长毛犬;见怪异的事辄吠,如同蜀犬之吠日。比
喻世俗常因怪异的事,或偏离传统礼仪的行为,而投以异样
眼光,甚或出之以流言谩骂。现在粤人还称那些无理取闹的
为犬吠,即所谓犬声犬影。郑风将仲子:「父母之言,亦可
畏也。」「诸兄之言,亦可畏也。」「人之多言,亦可畏也。」
正以人言可畏呀!不然,幽会怎么会带条狗同去呢?还是那
条狗偶然闻到了死鹿的气味,而破坏好事?

    所以末章应是比体的作法,「舒而脱脱兮」,是责男子
之辞,因为礼仪未备。并告戒他不可急于一旦,而应循礼慢
慢而来,才可以「无感我帨兮」,保我名节;「无使尨也吠」
,不致招人的闲言闲语!

(三)  正解

    古序说:「野有死麕,恶无礼也。」基于上述的辨正,
那是无可置疑的。诗的前二章是「反兴」的作法,最后一章
是「比」的作法。所以全诗的解释应是:

    人民从野外猎获回来的死麕,还知道用洁清的白茅包装
,荐于神明上帝,感谢赐福。今遇有长成适婚想嫁的女子,
吉士难道不知道要循礼而来,道成人生大事,以告于先祖宗
室。(一章)

    人民有的从野外挑了一担柴薪,有的猎获了一头死鹿回
来,他们还知道用洁清的白茅包装起来,作为礼物,或荐于
神明上帝,感谢赐福。何况那是一位坚贞温煦,冰清如玉的
女子呢!(意谓吉士难道不知道要循礼而来,道成人生大事,
以告于先祖宗室。)(二章)

    你应该慢慢的妥备礼仪来提亲,不可因失礼而毁损我的
名节,更不可引起旁人的流言是非呀!(三章)

    经这么解说,一个凛然不可犯的贞洁女子,不就在我们
的眼前吗?李迂仲说:「孟子曰:『人能充无欲害人之心,
而仁不可胜用也。人能充无穿窬之心,而义不可胜用也。』
尝以谓:人能充无感我帨之心,而礼不可胜用矣。」(毛诗
李黄集解)这可说是读诗有得了。但自从朱传以「赋」来解
释卒章,后世便把<野有死麕>目之为淫诗,把诗解释成像<<
肉蒲团>>里的干哑事,遂致聚讼莫辨,岂非「邑犬之群吠」
?而孔子的所谓:「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
便无人理会,遑论二南为诗的正风了。

(四)  馀论

    顾炎武说:「文之不可绝于天地间者,曰明道也,纪政
事也,察民隐也,乐道人之善也。若此者有益于天下,有益
于将来,多一篇多一篇之益矣。若夫怪力乱神之事,无稽之
言,剿袭之说,谀佞之文;若此者有损于己,无益于人,多
一篇多一篇之损矣。」(日知录集释卷十九)因此,我们做学
问写文章,除了要求真相之外,还要考虑这是否有益于天下
。诗人的年代浩渺,文献乏徵;因此,上述的解释,虽不一
定合乎原诗人的心意,但却与孔子、左传、古序、汉儒所说
的诗义吻合。既平易近人,而且合于礼义,对社会善良风俗
,世道人心,都有正面的教化功能及意义。可是,民国以来
的诗经学者,喜欢屏弃旧注,自求新说,偶有创意,固然亦
足会心;若只知一味的哗众悦俗,以求炫惑,不但无益于世
道人心,抑且有害,此则顾氏所不取。至于那些视毛传、古
序为毒疮恶瘤,矢志扫除的,当然就更不足为训了!陈锺凡
<<古书读校法>>曾提到研读诗经的层次,说:「学者能兼赅
古今,区分异同,不相杂厕,故居上第。否则笃守一家,不
事迁就弥缝,自便私说,亦居其次。若左右采获,志在沟通
,揉合古今,妄矜断制;则荆棘丛生,适以自扰。下焉者则
尽失古今师说,逞□以谈,痴符横眩,无本之学,更不足语
于学术之林矣。」愿以此说与诸君子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