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电影似乎是先有立意再编故事。

立意很简单浅显:有些原则问题是不能错的,哪怕开始犯的只是小错,后面为了弥补这个错误,也会不断地犯更大的错误,最后弄得无法收拾,身败名裂、家破人亡。套用一句老话:一失足成千古恨。还有一句老话:勿以恶小而为之。

为了表达这个简单的道理,他们编了一个简单明了的故事。情节完全为了立意服务,未免让人觉得过于直白明显而少了些回味。而且情节只能往某些方向发展,有时候会让人觉得有点勉强,故事编得不够圆。

没想到临近结尾的时候,终于出现了意料之外的东西,一下子把影片拉高了两个层次:几位主角及其亲朋好友全部死光光。只有古天乐活着,但手脚都断了,老婆孩子都死了,自己也身患癌症没几天好活,眼见得余下的岁月一定是在无穷的悔恨中度过。多么难得的让坏人得逞的黑暗结局片子啊。但也切合影片主题:有些事情就是不能错的,错了下场就是这么惨。

记得刘青云古天乐给本片做宣传的时候,曾表示结局必须惨,不能弄个大团圆结局,不然,小孩子看了以为做什么错事都没关系、最后还是能有好结局,有样学样,那就糟糕了。

不过,太黑暗了让人绝望,也不是劝世喻人之道,所以影片最后还是让刘青云活了,抓住了坏人。不过他的结局依然很惨。

古天乐,孩子有病,急缺钱看病,想赚点外快合情合理。吴彦祖就有点让人不能理解了。他岳父狂有钱,用岳父的钱只不过稍微有点没面子而已,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可是有身败名裂、坐牢杀头的危险,他为什么这么投入地要犯罪?除了最开始违纪是古天乐提出的,之后的每一次进一步犯罪几乎都是由吴彦祖提出的。他本身年少有为,前途无量,妻子又美丽贤惠,为了一点面子就要抛弃这一切,我实在是不能理解他为什么要这样。

刘青云就更无辜了,什么都没做错,根本没从犯罪活动中赚钱,而且一早就把事情报告给了上级,结果被弄得老婆朋友都死了,也没赚到钱,本来破案的功劳也没了,还要坐牢。如果说他一定有错,那他的错只能是“交友不慎”……完全是被古天乐、吴彦祖这俩“好朋友”拖下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