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果然是一个男色时代。就连这样一部“警匪动作片”里也不再需要高大威猛的肌肉莽汉,而是具有阴郁气质的花样美男。对同人女来说,陈坤和余文乐两小帅哥的戏就已经足够精彩,根本不用插进丽萨那个多余碍事的女人。当两个大男孩快乐地斗嘴,而丽萨非要插进来打断他们时,连我都觉得,这个女人真的是多余的——没有她,他们在一起时更快乐——哦不,我是说,把她的戏完全砍掉,也丝毫不会影响这部电影,她完全就是个可有可无的花瓶,还是个不如男花瓶好看的女花瓶。加进她,只是为了取悦一下正统的观众,加一个俗套的三角恋的情节,让普通观众更易接受吧。不过有了她,两个男孩里就得死一个了,我本来以为死的会是陈坤,直到余文乐对爸爸说“今天有事去不了,明天一定陪你吃饭”,我才知道,死的会是他。

有钱果然是不一样,大陆的地位真的是提高了很多。香港90年代电影里还多是讽刺、嘲笑大陆人的,这部电影就完全不一样了。开始余文乐出场,又帅,又酷,又有钱,功夫又好,但是很快陈坤出场,作为一个大陆人,比余文乐更帅,更酷,更有钱,功夫更好,全面压倒;而且聪明有头脑,脾气性格好——这太不象话了,文艺作品里面怎么能出现这样一个完美的人物,人物必须有缺点——往后看才知道,原来这个人的缺点就是快死了……

陈坤的演技还是很赞的,他身上有一股举重若轻的淡然气质,使他的表演显得自然而有诚意。我忍不住想,如果换成一贯喜欢装腔作势的黄晓明来演,该会是多么矫揉造作啊。余文乐因为他演的是个愣头青的角色,我实在看不出来演技好坏。总之,幸亏他俩都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也就是说,虽然是公认的帅哥,但我实在看不出来哪儿帅,要不然,我会沉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