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到我们去爬山。爬到一半,同学都走了,我发现钱带少了。好像住一晚旅馆或者用一次爬山的装置就得两百块钱。我的钱都放在山下,去拿一下得两天,在这等着同学回来还更快一些。于是我就等着。
同学们回来了。其实我们是学法律的,准备做律师。我们要先积攒经验,先当证人。我们要去法院办个手续,法院看看他们都有什么案子需要证人,安排给我们当。其实各种案子的证人基本都是我们自己人。因为我耽误了两天,同学们都办好手续了,我还没办呢。
有人告发我,说我没有办手续,待在这里是非法的。
一个官员来调查我。我跟她讲述事情经过,其实我真是无辜的,只是还没来及办手续。她说了电影《志明与春娇》里的一个笑话,我正好刚在杂志上看过这个笑话,就顺着她说了下去。她很高兴,她最喜欢的电影就是《志明与春娇》。于是我顺着她说,满口夸赞这个电影,我们聊得很高兴。她放过了我,让我去办手续。
我和同学先去旁听审案,积攒经验。进来的证人是我们的大师兄,他断了一条腿,浑身裹着纱布,有人帮他找位置坐,把断腿放它本来应该在的位置上。
我们吓坏了,没旁听,出去了。
墙是玻璃的,我们在外面能看到大师兄慷慨激昂地作证。
过了一个小时,我们隔着玻璃在外面听到,法官严厉地宣布判被告死刑。我感到太儿戏了,死刑案子,一个小时就能做出决定?
之前那个法庭很小,只能容纳四五十个人就座。后来我们到了一个大厅,有三两百个座位,人基本坐满了。一个比之前那个法官级别更高的人,可能是整个法院的大领导,器宇轩昂地走了进来。因为大家对这个案子有点质疑,他要给大家看看证据,服服众。
一个人捧着一个大匣子,里面放着一把很长的刀,刀上还有血。这就是凶器。那人捧着凶器向四处展示。大家都惊呼。
捧刀的人向大家解释案情。被告就是用这把刀砍死了死者。
带着血的刀,给大家的冲击和震撼太大,大家一下子就觉得法官的判决是合理的了。不管这凶器跟被告是不是有关系。
这时在上面的那个领导冷冷地说:女人果然是感性的动物。只要有吸引人的故事,不管是不是有逻辑漏洞,就能收服女人。女人只注重故事,男人才关注理性。
另一个人可能想把凶器拿到更利于大家看清楚的角度,动了一下刀,结果刀从匣子里掉了出来,顺着斜坡滑了下去(这大厅类似那种阶梯教室,地面是斜的)。刀一路上经过了好多人。大家尖叫着跳起来躲开。也不知有没有伤着人。我偷偷跟旁边人说:这么一搞,刀上沾了好多灰什么的,被告应该要求重验,说不定证据就无效了。
捧刀的人把刀捡回去,继续向大家解释案情。
死者吃了感冒药和安眠药,然后被告才砍死她的。
我还是疑问重重。那药是死者自己吃的,还是被告下的药?这么复杂的案情,一小时居然就能搞清楚?好像我是提出疑问的主力。在大厅上提出问题,我觉得这也算是为当律师做锻炼吧。
不过最关键的问题,我大师兄怎么能为这种事情作证?这种事,他怎么知道的,怎么可能安排他,他就能作证?
大师兄站出来解释,这不是派给他的任务,他真是偶然遇上的。他和死者以前是恋人,这次偶然相遇,死者邀他去家中做客。凶手是死者的丈夫,他不知道这件事。大师兄去的时候正遇上凶手杀人。所以大师兄也被砍伤了。说起来真是令人心酸的爱情故事啊。
后面我就醒了。没看到这惊人故事的结局,可惜啊……
本文作者:Betty | 本文地址: https://myfairland.net/dream-20121220/
本站文章除特殊标明者外均为原创,版权所有,如需转载,请以超链接形式注明作者和原始出处及本声明
这个故事不错
说起来,有一个问题。我对梦的记忆也很清楚,但是我发现,如果我睡觉比较规律,比较早的时候,换句话说在睡觉前有比较充足的无聊时光,做的梦就根本不会记得。如果我感到困了仍然耗着熬一会儿,尽量晚点睡觉,那么做出有情节的梦并且醒来还能记得的概率大大增加。。。。自从我作息规律后都三个月没写做梦的日志了。。
记得梦的关键是在刚醒的时候,而不是入睡的时候呀……也许你入睡的时机对你刚醒时候的状态有影响 :)另外去看了下你的博客,上一次记梦也就一个月以前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