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到我们去爬山。爬到一半,同学都走了,我发现钱带少了。好像住一晚旅馆或者用一次爬山的装置就得两百块钱。我的钱都放在山下,去拿一下得两天,在这等着同学回来还更快一些。于是我就等着。

同学们回来了。其实我们是学法律的,准备做律师。我们要先积攒经验,先当证人。我们要去法院办个手续,法院看看他们都有什么案子需要证人,安排给我们当。其实各种案子的证人基本都是我们自己人。因为我耽误了两天,同学们都办好手续了,我还没办呢。

有人告发我,说我没有办手续,待在这里是非法的。

一个官员来调查我。我跟她讲述事情经过,其实我真是无辜的,只是还没来及办手续。她说了电影《志明与春娇》里的一个笑话,我正好刚在杂志上看过这个笑话,就顺着她说了下去。她很高兴,她最喜欢的电影就是《志明与春娇》。于是我顺着她说,满口夸赞这个电影,我们聊得很高兴。她放过了我,让我去办手续。

我和同学先去旁听审案,积攒经验。进来的证人是我们的大师兄,他断了一条腿,浑身裹着纱布,有人帮他找位置坐,把断腿放它本来应该在的位置上。

我们吓坏了,没旁听,出去了。

墙是玻璃的,我们在外面能看到大师兄慷慨激昂地作证。

过了一个小时,我们隔着玻璃在外面听到,法官严厉地宣布判被告死刑。我感到太儿戏了,死刑案子,一个小时就能做出决定?

之前那个法庭很小,只能容纳四五十个人就座。后来我们到了一个大厅,有三两百个座位,人基本坐满了。一个比之前那个法官级别更高的人,可能是整个法院的大领导,器宇轩昂地走了进来。因为大家对这个案子有点质疑,他要给大家看看证据,服服众。

一个人捧着一个大匣子,里面放着一把很长的刀,刀上还有血。这就是凶器。那人捧着凶器向四处展示。大家都惊呼。

捧刀的人向大家解释案情。被告就是用这把刀砍死了死者。

带着血的刀,给大家的冲击和震撼太大,大家一下子就觉得法官的判决是合理的了。不管这凶器跟被告是不是有关系。

这时在上面的那个领导冷冷地说:女人果然是感性的动物。只要有吸引人的故事,不管是不是有逻辑漏洞,就能收服女人。女人只注重故事,男人才关注理性。

另一个人可能想把凶器拿到更利于大家看清楚的角度,动了一下刀,结果刀从匣子里掉了出来,顺着斜坡滑了下去(这大厅类似那种阶梯教室,地面是斜的)。刀一路上经过了好多人。大家尖叫着跳起来躲开。也不知有没有伤着人。我偷偷跟旁边人说:这么一搞,刀上沾了好多灰什么的,被告应该要求重验,说不定证据就无效了。

捧刀的人把刀捡回去,继续向大家解释案情。

死者吃了感冒药和安眠药,然后被告才砍死她的。

我还是疑问重重。那药是死者自己吃的,还是被告下的药?这么复杂的案情,一小时居然就能搞清楚?好像我是提出疑问的主力。在大厅上提出问题,我觉得这也算是为当律师做锻炼吧。

不过最关键的问题,我大师兄怎么能为这种事情作证?这种事,他怎么知道的,怎么可能安排他,他就能作证?

大师兄站出来解释,这不是派给他的任务,他真是偶然遇上的。他和死者以前是恋人,这次偶然相遇,死者邀他去家中做客。凶手是死者的丈夫,他不知道这件事。大师兄去的时候正遇上凶手杀人。所以大师兄也被砍伤了。说起来真是令人心酸的爱情故事啊。

后面我就醒了。没看到这惊人故事的结局,可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