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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5日晚,中央电视台与中国工商银行(宣传与钱结合)共同给全体中国人授予了“2008感动中国”年度特别奖。十三亿中国人同时获奖了,这是一件举世瞩目的大事和喜事。以获奖人数之众,很可能打破了吉尼斯世界纪录。全体中国人能获奖,应当感谢主办单位中央电视台和中国工商银行。按照社交惯例,同样是出于礼貌,获奖者是要发表一般感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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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2月5日晚,央视一套播出2008年《感动中国》人物的颁奖仪式,颁奖仪式打破常规,将年度特别奖授予了全体中国人。

评奖组委会在颁奖词中提到,“2008年的中国经历了太多悲怆和喜悦,在抗击暴风雪、抗震救灾、举办奥运会、神七航天员太空漫步等事件中,中国人用坚韧、勇敢、智慧向世界展示了令人震撼的民族力量”。

从颁奖词中可知,包括我在内的全体中国人之所以获奖,是因为“在抗击暴风雪、抗震救灾、举办奥运会、神七航天员太空漫步等事件中”,用坚韧、勇敢、智慧向世界展示了令人震撼的民族力量。

评奖组委会的赞誉,使我感到十分地惭愧。在过去的2008年里,我没有参加抗击南方暴风雪和汶川抗震救灾,也没能参与奥运会和“神七”太空漫步事件。因此,无资格与全体中国人一道获取这份沉甸甸的奖项。

贪污腐败分子具有中国国籍,他们即使被绳之于法了,但同样还是属于中国人。“感动中国”年度特别奖授予了全体中国人,自然也包括了他们。这些人在上述事件中,没有任何功绩和贡献。因此,有功绩者与无贡献者共同获奖,守法公民与犯罪分子一同获奖,如此颁发“感动中国”年度特别奖,不仅不严肃,也太滥了。

我是一个无贡献者,也是一个守法公民。与有功绩者一起获奖,我感到受之有愧;与腐败分子一同获奖,我感到无地自容。作为一个有自知之明的公民,我在此郑重地声明,拒绝领取中央电视台颁发的“感动中国”年度特别奖。基于奖项是授予全体中国人的,我拒绝领取其中的十三亿分之一“份额”。

我只是一名普通公民,做不了感动国家的事情,敬请中央电视台予以谅解!

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

2009年2月5日


Betty: 我同样感到既没有作出足够的贡献来领这份奖,也羞于与某些人同领这份奖,故此转载并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