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前三点是对字的规范的意见,现在说说对字形规范的意见。

《通用规范汉字表》对以下44个字的字形进行了调整:

琴、瑟、琵、琶、徵、魅、籴、汆、褰、衾、巽、撰、馔、噀、亲、榇、杀、刹、脎、铩、弑、条、绦、鲦、茶、搽、新、薪、杂、寨、恿、瞥、弊、憋、唇、蜃、蓐、溽、缛、褥、耨、薅、毂

新字形如下(从官方的中国语言文字网下载的PDF文件里截的图,其中“铩”放大后不清楚,原文如此)

可以从中总结出这次调整的规律:

琴等,左边“王”字的最后一笔由横改为提;
魅、籴、汆、褰、衾等,最后一笔由捺改为点;
巽字系列,左上角“巳”字的最后一笔改为提;
亲等,下面改为“木”;
条等,下面改为“木”,但最后一笔由捺改为点;
恿等,横折勾改为横折,去掉勾;
唇等,由半包围改为上下结构,原“辰”字的撇长到底,现在只到中间。

其中,“亲”下面改为木,“条”下面改为木但最后一笔由捺改为点,推测是因为“条”之类的字上面已经有一捺了,类似隶书“雁不双飞”的规律,一个字里面只能有一笔主要的捺,所以把下面的捺改成点。

修改的44个字中有不少是很常用的字,这一改字形牵扯的范围可太大了,其后果,大家不用多想也能知道。所有的出版物,包括各种报刊、书籍、教科书、字典等等都得跟着改,计算机里面用的字库、字体都得跟着改,小学语文课要跟着改,考试的要求要跟着改,我们每个人对字的认识都要跟着改。比如我开始看新字形 的时候,半天没认出来这是什么字。几十岁的人又要重新找找学写字的感觉了。由此联想一下,当初刚宣布简化汉字的时候,原先本就识字的人是不是有自己一下子变成文盲的感觉?

此外,在教育部2009年第12次新闻发布会介绍《通用规范汉字表》研制及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情况的文字实录中还提出:“字表对《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进行了深入研究,总结出隐含其中的字形规则;依此对一些不符合字形规则的字的字形作了微调。这些规则,也使今后大批量汉字的字形整理有章可循。”也就是说,这次修改只是个开头,如果改得好,以后还要不断修改其他字。每改一次,所有的字典、教材、电脑字库就得全部重新印刷制作一次,不知何时是个头?

修改字形的成本很大,那么看看修改字形的必要性和收益,是否大过其成本呢?

我认为字形规范应该遵循一些基本原则:

1,历史传承。沿用已久、约定俗成的传统字形不应轻易改动。

2,规则一致。类似的笔画应该按照类似的原则呈现,比如同样位置的捺,要么都改成点,要么都不改。

3,这次《通用规范汉字表》修改的是印刷体的字形,就应该遵循印刷体的规律。印刷体就是印刷体,不是手写体,更不是书法。

印刷体以阅读起来清晰、舒适为第一要务,艺术性不应该是其主要追求目标。

印刷体和手写体不必强求一致。印刷体与手写体不一致,本来就是极为正常的现象。别说那么复杂的汉字,就连英文字母那么简单的形状,区区26个字母,印刷体都和手写体有很大的不同,而且每个人的手写体也可能各有不同。印刷体是固定的,相同的字每一个都一样。手写体则是千变万化,同一个字每次出现可能都不一样。印刷体不该也不可能强行规范手写体,让人们手写时严格依照印刷体书写。同时,印刷体不必也不该一味追求向手写体靠拢,连手写的连笔、省笔都要效颦。

有一篇关于《通用规范汉字表》字形调整刍议,分析了新修改的字形,举例说明了新字形是不符合历史传承的。至于调整的规则,在这44个字范围内,可以说是遵循了一定的规则,但是如果考察更大范围的汉字,可以发现仍有许多字在规则之外。也就是说,规则统一这一点也没有做到。

考察这次《通用规范汉字表》对字形的修改,其实都不是什么本质的改动。汉字笔画分为横竖撇捺折,其中提本来就归入横,点本来就归入捺,连笔画输入法都是这样设置的。这次的修改只能说主要是从艺术的角度,考虑的是笔画怎么改布局更好看。可是,假如是在造字之初,考虑一下书画艺术本也无可厚非,然而现在这些字体沿用已久,仅仅出于美术的目的修改字形,未免过于劳师动众。

还有,这次修改印刷体的字形之后,我们日常写字,是否要跟着改呢?日常手写体之中,本来就有许多与印刷体不一致的地方,比如三点水“氵”,一般日常写字都连成一笔(除了一笔一划写字的小学生以外)。既然手写体原来就与印刷体有许多不同,那么这种小改动自然也没必要跟进了。以后大概新学字的小学生会写新字体,我们这些老人恐怕还是继续用“旧字体”的多。

既然这次的修改中印刷体不强求与手写体一致,那么在以前的修改中,在颁布《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简化字总表》的时候,又为何要依据手写体修改了许多印刷体呢?这次征求意见稿一出,各大网站的调查中反对数都占九成以上。大概是大家都已经认识字了,懒得再去修改已有的知识。当初简化汉字的时候,文盲率高,识字的人少,所以反对者的比例微小,拗不过文盲众的意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