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通用汉字规范表》根据《简化字总表》的原则新类推简化了265个字,其外的字原则上不再进行类推简化。有关部门的态度是尽量保持汉字形体的稳定,以谨慎的态度进行有限类推。最后还注明,字表以外的字必要时仍可使用,以采用历史通行字形为宜。

在确定坚持简化字、不恢复繁体字的前提下,这一态度也算是较为开明、宽松、进步了。不过我有点担心这种好意反而会造成一些混乱。汉字的总数有几万个,除去可列入异体字、繁体字、俗体字的,仍然有大量的字没有收入《通用汉字规范表》。如果这些字按照《简化字总表》的原则本来应该类推简化,但却因为不太常用没有收入《通用汉字规范表》从而不再类推简化,那样反而会造成混乱和不统一。比如朱元璋的九世孙绍武帝名叫朱聿(金粤)(括号内为一个字,左金右粤),“金”字旁的字本来都应简化为“钅”字,但(金粤)这个字并未收入《通过汉字规范表》,按规定就不应该简化,那么就应该保留“金”作为偏旁部首。朱元璋后代的名字里有一堆以金为部首的偏僻字,类似的字还有很多。如果这些字都不简化,那么“金”字本来一个部首岂不是分化成了“金”和“钅”两个部首,岂不是更增加了汉字系统的复杂度?同样的金字边,有的时候简化,有的时候不简化,岂不令人无所适从?